买卖纠纷~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20:26:15
今年9月,第一次在电信代理手里买了200台手机,每台85元含220话费,当时定的是存话费送手机的活动,而且只能销售给学生,我找人做了200个假的学生证和身份证复印件,顺利的买到了手机和手机卡!当时交易地点是在一个银行,而且没有任何合同与收据!
第二次买卖时,去了他们公司,当点完货后,去付款,财务刚刚点完款,他们家经理就把我叫到了办公室,此时还没有开收据,在他们经理的办公室谈了半个小时后,他们要求我确定销售给了学生,否则要扣除我每台100元钱,并且第二次的钱和货压到他们公司不给我,还要让我签个合同,合同上写明了每台押金100元(包括第一次的)!此时我拒绝了,并要求反还钱或货款,当出来他们经理办公室的时候,发现货已经被他们拌走了,找到财务,财务不给我反钱,也不给我开收据!经理还是以同样的理由拒绝我,并且要我签合同!
此时我拨打了110,以抢夺财务的理由!但110到了现场后说,这不属于他们管,让我们自己解决!
和他们经理交涉了1个小时侯后,我再次拨打了110,我和他们经理都到了派出所,说明了情况后,警察还是说不属于他们管,并告之他们经理,应该尽快反还我这笔钱!
回到他们公司后,他们要求我反还所有的手机卡,手机就不用还了,这样反给我两万块钱,压我8000块,说是等电信给他们钱的时候,再给我这8000,我同意了,并把手机卡还给了他们,也收回了两万块钱!期于的8000没给我,也不给我开收据!
请问高手!像他们这样,我能通过什么法律手段要回我的8000块钱?
估计现在警察就是垃圾了,不能管了~~~~~~~~~~~

这种情况属于民事纠纷,警察一般不受理。不是刑事案件,所以不会立案调查。

这样的情况只能依据你们之间的合同关系向法院起诉。如果有书面协议可能要相对简单。但是在你举证过程中,法院可能也会审查到你那些假学生证之类的。以此,法院可能也会认定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欺诈,因此判决解除合同。当然,你的款也要返还给你。
你可以向法院主张对方构成不当得利返还你货款。

不当得利(unjustified enrichment
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

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不当得利应该返还或赔偿

民事起诉到法院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