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合同,在试用期内被辞退,有补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9:42:49
我今年8.22进入一个公司,试用期2个月,而且没有签定合同,本来我是做仓管的,后面调到店面做一个营业员,刚好做一天,就被通知不适合这个工作,要把我辞退,这个有补偿吗?
感觉这个岗位调动是陷阱一样。 10.1通知辞退我。吗的!!

没有签合同,责任在企业吗?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自8月22日开始工作,而一直未签劳动合同,那么该公司应当从9月23日起,向你支付双倍工资。
另外,公司约定的2个月的试用期也有违法之嫌,具体可参见《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建议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咨询,获取相关补偿。

按新劳动法中的规定,只要企业正式用工(你必须提供正式用工的证据),无论是否签合同(从正式用工日起,如果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的,劳动法规定企业必须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行政部门还得就这种情形对用人单位进行罚款和行政处分或警告或整顿),是否在试用期(新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多只能规定6个月,劳动合同期为一年的,试用期最多不超过1个月,同一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时,只需要规定一次试用期),只要员工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合理的管理条例(有的企业借口采用企业管理条例,特别是在所谓的试用期内来辞退员工,而这种条例有些是不合理的,是违法的),企业辞退员工,都要进行补偿的,不同的情形,补偿额度不同。你的情形是应当得到补偿的,但在实际的运作中,像你这种情形,可能要被耍懒,或者你拖不起,谁叫我们现在处在执法不力错综复杂的时期呀。具体可咨询律师。

没有签合同一般都很难得到补偿,很多企业都是看准这一点的,下次要小心点,签一份试用合同吧

试用期内双方都可以互辞,是互相选择的过程,所以没有什么补偿!

试用期内没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