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赔偿 关于慢性病的 懂法律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4:49:22
我有慢性的胃溃疡的慢性病 如果我被别人打了 对方先动手 不严重
我可不可以以慢性病的借口夸大我的伤势 说打到我的胃了 要求索赔
索赔的标准
对方如果反驳或拒不承认打我
我应该如何要求赔偿
如果对方据不索赔该咋办
(我有做胃镜的病历和服用的胃药)
那位高手给讲解一下 在下谢过了 (答的满意追加50 先分数有限 说道做到 问这问题绝无恶意)

以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需转述请注明出处:

1、你当然可以这样做,但是说实话这样做的效果不是很大,因为慢性病造成的伤害和人身暴力造成的伤害差别太大了,医学鉴定很容易就鉴定出来。如果对方再翻过来说你欺诈的话,就得不偿失了。

2、如果你要索赔的话,普通的人身赔偿按照我国的人身赔偿解释,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
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你可以根据你能够举证的单据、病历的多少以及实际情况来进行举证主张。

3、如果对方不赔付你,你可以去法院进行诉讼。诉讼过程比较简单,出示你的所有单据等证据来证明你的费用就可以。当然,对于对方对你的殴打,你也要举证。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1、你不可以以慢性病的借口夸大你的伤势 法医鉴定通不过
2、对方如果反驳或拒不承认打 你就先要找证人 证物
3、如果对方据不赔偿 只有通过法院了

赔偿以医学鉴定为依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