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差半年,想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公司叫我赔付违约金,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4:27:37
我与单位的劳动合同,在毕业就业时,签署了五年的协议,还差半年就到期了,我目前想解除劳动合同,可公司叫我要缴纳一万元的违约金?
我是本地户口,无户口问题,且也不是定向培养生,公司刁难,叫我赔付违约金,不然不给档案,请问这样合理吗?
如果上诉,获胜的可能有多大
我查过劳动合同,没有明文规定违约金的问题,公司说行业约定俗成的问题,事业单位都这样,我和公司的关系因提前要辞职的原因已近非常的不好,新单位等我的档案及离职说明,原单位不给,我该怎么办

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违约金现在已经不能适用

没啥合理不合理的。这笔钱你必须赔。这合同是在新劳动法实施前签定的,你一点道理都没有。
你可以去仲裁,最快要两个月,单位输的话肯定会上诉法院。这样的话,拖上一年都没结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