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问题!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22:21:29
甲方:出卖人 乙方:买受人
合同大体内容: 1、乙方欲买甲方一套商品房。于09年10月31日与甲方签署买卖协议,当日交付给甲方定金20000元。2、合同规定,乙方分两次向甲方付清房款,第一次09年11月6日前,第二次11月16日前。3、合同签署双方自愿。
案情:乙方第一次交付房款时限到期,未向甲方交付第一部分购房款,并向甲方表示悔约,请求甲方归还定金。房屋甲方可另寻买主。
问题:1、甲方也有向乙方归还定金的意愿,但甲方担心乙方的信誉问题。在该合同规定时限内,甲方能否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2、合同生效后,一方违约,合同是否对另一方有约束力?

卖方可要求买方履行合同,支付房款并购买房子,如买方不肯,可视为买方违约,卖方可没收其购房定金做为违约金。

卖方可要求买方履行合同,支付房款购买房子,可买方不同意,可没收其定金,合同上面应该有注明,如果你愿意把定金还给人家,那是你自己的事咯,不会再影响你卖房子的,放心。

这是一个合同解除的问题,即如果双方都同意不再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双方签署一份协议书即可解除合同。
此外,甲方也可以单独向乙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合同自解除通知达到乙方之日起合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