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提前30天通知,让马上交接离职,只给补发两月工资,这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14:31:22
是因为公司经营不善,而且裁员一半以上,大量裁员是否要上报上级劳动主管部门才合法。我实际工作不足一年,补偿金一次性付清吗?

当然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只补发两个月的工资那得看你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存续的时间。

需要看你在该单位的工作年限,一般都是按照新劳动法实行n+1月的工资赔偿。比如,我在某个公司工作5年,那公司与我解除合同后,应该赔偿给我6个月的工资,具体你可以向所在地的仲裁部门咨询。如果你有任何不满,可向劳动仲裁单位申请仲裁。

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指前十二个月的税前平均工资),未提前通知再补偿一个月工资

很显然这是不合法的 大量裁员必须要上报上级劳动主管部门 经过批准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