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劳动法的一些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9:10:01
我是一名今年的大学毕业生,7月底与北京一家施工单位签订了一年的
实习合同(也可能是协议,当时没仔细看),合同在公司那里,我手上什么都没有,只知道交了5险1金。工作一个月后,即8月底在施工现场出现晕厥情况(后经检查为血管迷走性晕厥,此前没有此病史),公司让我回家养病。经过三个月的治疗康复,医生说我可以继续上班,但是在最近和公司联系的过程中,始终劝告让我另找工作。
请问
1、我是否可以继续去公司上班?
2、在病假期间我享有什么劳动权利?

1.可以,同时注意保存工作中的一些凭据以防今后来确认你和单位双方的关系,可以使工作证,工资条等。
2.继续拿工资啊~社保他有帮你交吧~你这个毛病问问医生是犹豫什么引发的,如果是因为长期在工地造成的,他在签合同钱如果没有提醒过你的话,算是刻意隐瞒部分内容,可以拿到赔偿金~你在医院的治疗费应该也能问公司拿,不过要看具体情况了~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咨询下~

可以享有经济补偿金,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给交五险一金的企业,算是比较正规的。但出现晕厥现象,一般企业都怕你今后工作中会出现不测。所以是不会要你了,除非你有好心人帮忙。

1可以
2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