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遗产问题,盼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7 14:28:00
我二叔与前妻离婚后,有二女,大女归二叔抚养,小女归前妻抚养。离婚后,二叔的老房子拆迁,村里签好协议,给他赔偿了三套房子,但是当时未给,一年多后,也就是二叔再婚后才给二叔。

98年,我二叔与另外一女人再婚,她已有一子,婚后,因为村里赔偿房子还未给,所以他们又购买了一套房子,是二叔付钱,房子也写的二叔的名字。婚后17个月,这个女人未交给家里一分钱,全部吃我二叔的。后来经过中间人说合,开始每个月交纳400元作为她和她儿子的生活费。
这种情况直到现在。

日前,二叔身患绝症,时日不多。其大女儿(跟着二叔)已经结婚,小女儿(跟着前妻)有精神病,且还在读书。那个女人提出三套房子她一套,她儿子一套,大女儿一套,而二叔的小女儿什么都没有。
他老人家很焦虑自己的财产会被那个女人拿走,而自己的两个女儿什么都得不到。

想询问一下,这种情况下,如何才能让二叔的遗产不落入那个女人的手里??或者尽量少落在那个女人手里??
不好意思,需要修改一下其中关于房子的细节。

二叔再婚前,村里达成了协议赔偿他三套房子,但是未成交。
再婚后,二叔才交钱低价买了那三套房子。

也就是说婚前村里只是达成协议。而交钱拿到房产证是婚后的事情。

到底这个房子是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婚后共同财产?

嗯,就是要你二叔立个遗嘱,但有一些细节要提醒:1,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正遗嘱等,因为后代书和口头在订立时都要有见证人,因此建议让你二叔自己写,不要假他人之手。2,遗嘱里要给没有生活能力,优美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一些遗产份额,也就是说要适当分给继子一些,并且要是你现任二婶没有生活收入,那么也要六个她一些,否则这份遗嘱是有瑕疵的。
那三套房子都是你二叔的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再婚后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建议将其中你二叔的份额留给你现任二婶

可以让您二叔写份遗书,将您二叔的遗产平均分配给您二叔的大女儿和二女儿就可以了。因为虽然协议是在婚前,但是购买却是在婚后,所以应当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些房产有一半应当认定是您二叔的现任妻子的。所以分割遗产只能从另一半分得。另外您可以试着找下律师,看看有什么证据能不能将那些房产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希望可以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