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即辞即走,我还要赔公司一个月工资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1:35:50
我一开始与现在的公司签了三个月的试期合同,试用期后再也没有签合同,我在这个公司做了一年多了,春节回来后我想不做了,即辞即走,我还要赔公司一个月工资吗?
劳动法那一条规定啊,能告知吗?谢谢!

既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辞职是不必赔偿单位的。

您老走好

完全不用,由于你只和公司签订了三个月的试期合同,并没有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只要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就不用赔公司任何钱.
根据"劳动法"
第二十四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三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不用赔偿单位,法律依据同楼上!祝你事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