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仲裁中保险基数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1:43:19
请教大家一个问题,我在北京工作,我去劳动仲裁申诉我原来的公司,已经工作一年半了,申诉其中有一条是“保险基数差额的问题”,就是我的工资是5000,而公司给我上的基数只有2000,按照规定应该是按照工资来作为基数的,我想问问大家如果申诉成功了,公司应该如何给我补上这些差额,我自己是不是也要出钱?谢谢了!

如果申诉成功了,公司要按照你的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补缴差额,你自己同样也要补缴差额。如何补缴,请参考下述规定。

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险(共有5种)及其缴费比例:
1.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 ;
2.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 ;
3.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 ;
4. 工伤保险:单位缴纳1.2%,个人不缴纳;
5. 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7%,个人不缴纳。

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
1. 如果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上年社会月平均工资,按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
2. 如果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等于或高于当地上年社会月平均工资,以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但最高以社平工资的3倍为限。

北京市2006年度社平工资为3008元。

5种社会保险中,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全国统一;其他3种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各地的规定会有不同。

对参加社会保险的种类,各地的规定也不同。有的要求5种社会保险都要参加;有的只要求参加养老,失业和医疗3种社会保险,其他2种可参加可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