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公司算违反劳动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03:52:54
在A公司已工作3年,
签正式合同
至07年7月。劳动合同未到期情况下
A公司要求重新签订新劳动合同
但甲方并不是A公司,而是B公司。B公司是一家人力资源公司。
但劳动关系仍在A公司。公司,社保仍在A公司发。
这样,算不算违反劳动法,如果有辞职或辞退的话
员工利益是不是受损失?

根据新劳动合同法对“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劳动部的答复,确定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三原则: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所谓辅助性,即可使用劳务派遣工的岗位须为企业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指正式员工临时离开无法工作时,才可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一人临时替代;临时性,即劳务派遣期不得超过6个月,凡企业用工超过6个月的岗位须用本企业正式员工。
现在一些单位都用此招以规避劳动合同法,对此,届时国家也会有相应对策的,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对劳动部的答复,确定了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三原则: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这就是一个明确的信号,以后会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出台的。承担长期的工作时肯定是不能用劳务派遣(人才租恁)制度的。

算不算违反劳动法?要根据你的合同是如何约定的,有没有补偿?如果说,想做下去,只管签,反正到时国家也会有相应对策出台的.

A公司要求跟你重新签合同这个行为还没有违反劳动法,但是这时候你有选择权利,选择重签或者不签,如果你选择不签而收到公司不公正报复行为如:辞退。这个时候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也就是说这时,A公司就违反劳动法了

劳动者违法.不能同时和两家公司有劳动合同关系

1.这样劝辞,是违法的,非员工自愿,单位强迫的,单方改变劳动合同;
2.如过改签人力资源公司(B公司),社保应由B公司交,但钱由A公司出;
3.这样的安排通常是为保护A公司利益所为,是否损害了员工利益,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

最好还是签订,要是你不签的话你的社保就很危险。

我们只要保证待遇不降低,工作条件不恶化,社保能享受,跟谁签都一样,劳动法是死的,要维权不容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