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大虾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8:08:33
请问劳动合同法中,劳动合同期限最长为多久?如果未满合同期提出辞职最大违约金以及违约处罚有没有规定?还有在不了解合同内容对方亦没有主动说明的原因下签定的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还有相关方面的,知道的也说说啊~~

首先,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不约定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是指以工作结束的时间为合同终止期限的劳动合同。即,最长为无固定期限。
其次,关于违约金,应该天前30天向公司申请辞职,不负违约责任,公司并在15天内准备好你的档案。如果直接辞职,一般双方若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若无约定的,则按劳动部门的规定赔一个月的工资。
最后关于你所谓的“在不了解合同内容对方亦没有主动说明的原因下签定的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应该视为有效,因为合同的签订是双方真是意思的表示,既然签订了合同就认为是双方意见协商的统一。除合同内容外,是这种行为是有法力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