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断绝关系和遗产继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6:06:08
我外公外婆膝下2女1子,儿子(我舅舅)在13年前因病去世,因为其在外作生意,可能有点积蓄,因此我舅母为了不尽赡养我外公外婆的义务和独霸这部分积蓄,带着她儿子(我堂弟)与我外公外婆决裂,扬言断绝关系(其做法和言语极其恶劣).13年毫无来往.
如今由于外公外婆老房子年久失修,加之一些其他因素,于是我母亲和我小姨决定量力出钱重新盖房和整地,预计耗资60万(外公外婆和我小姨没有钱,所以资金基本上全部由我母亲,我家出。老房性质为宅基地).在新房建设将完工时,我舅母得知消息,于是以她儿子的名义(我外公外婆的孙子)回到外公外婆家要求将新房的三分之一或等价现金作为遗产分给她儿子,并以人身安全为威胁要求立遗嘱或写欠条.在我外公家打闹.严重影响到了我外公外婆以及我们全家人的安静生活.我想请问有什么方法能够妥善处理这件事情?我也是学法学的,我列出我的意见,请各位律师高手指点.

1、首先最好的方法是让外公外婆立遗嘱,明确房屋的出资方为我母亲,将来继承人为我母亲,我母亲拿出15万元作为补偿给我外公外婆作为其自由财产分配遗产。因为土地性质为宅基地,是无法转让或者过户到我母亲的名下,因此房产证必须为我外公外婆的名义,在法律上就成了我外公外婆的财产。我外公外婆是有权处理这部分财产的。但我外公思想固封,总认为写了遗嘱就要过掉,所以一直不肯写。
2、我舅母以威胁的方式威逼我外公外婆,但由于仅为口头上和小的打闹,并未有太过火的行动,在法律上很难掌握证据和构成犯罪,并且这怎么说也是家庭问题,警察很难插手,法院只能以调解为主。无法解决实际上严重影响到我们一家及外公外婆正常生活的问题。
3、因为我舅母及堂弟从未尽到赡养义务并13年未曾来往等的恶劣行径,我外公外婆决心断绝其关系,但我知道法律上是无法断绝亲人之间的关系。但也不能任其妄为。我建议进行登报申明、公式其恶劣行径,并断绝祖父和孙子的关系,这是为了其一在舆论和社会上给其造成压力,其二为将来万一付诸法院提供一个有力的证据(不知道能否成为有力证据)。

尽管我外公外婆还没有百年,根本没有遗产这一说的实际情况在这里,他们还是蛮不讲理一定要钱。我外公外婆现在就像不要看见我舅母和我堂弟回家闹(很烦人、揪心)。我们希望不通过暴力的手段,合法,合理的解决这个事情。

1、你舅母是无权索要财产或分割遗产的,但你舅舅的孩子在你姥姥姥爷去世后,是有法定继承权的。除非有遗嘱。
2、你姥姥姥爷与舅舅孩子的亲属关系从法律上是不能断绝的,这一点没有任何办法。
3、如果想不让你舅舅的孩子继承姥姥姥爷的遗产,只有一个办法,立明确的遗嘱,确定明确的继承人。

我觉得你想的已经比较周全,但在证据的保全上可以对你舅妈的行为进行录像,必要时可以通过媒体或互联网进行曝光。

1、所谓的断绝关系在法律上是没有效力的。登报申明等什么的都没有用。

2、你舅母并非外公外婆继承人,没有权力索要或分割“遗产”(外公外婆健在,还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遗产),即使你舅舅的孩子也并非一定能继承“遗产”,因为你外公外婆还健在,他们可以立遗嘱在继承人中指定遗产分配。遗嘱继承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

3、其实你舅舅去世后,外公外婆对他的财产都有继承权的,可以以此对舅母施加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