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劳动法公司违法现在还能要求赔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2:07:08
我到公司工作1年,按理说实习3个月,公司给我转正签合同,但是一直没有给我签合同也没有转正,工作了1年,提交转正申请的那月就给我开了!!!!劳动法是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但是他是口头说辞退,第2天交接我就走人...算不算违法??能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
而且公司保险上的是最底基数?可以得到补偿吗???
我已经离开公司1年多了.......
而且公司保险上的是最底基数?可以得到补偿吗???
我已经离开公司1年多了.......
你是1年前离开公司,适用旧劳动法。
旧劳动法有关于公司须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没有关于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
你就没有赔偿,而且时间过了1年,以及超过劳动仲裁期限,除非你有充分证据起诉解决。
新法旧法你都有理由,但过了一年的仲裁时效,仲裁庭不会受理了。
这样的公司就是一个垃圾!要是现在的公司还敢这样,告他,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已经过掉仲裁时效60天。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已经超过仲裁时效了,没有办法。
过时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