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要交论文了劳动法案例分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3:16:03
案例分析3:
2007年2月4日,张某通过劳动中介公司在一家公司找到工作,并与该公司口头商定:张某的试用期为1个月,月工资为1600元钱。试用期满后,张某多次向该公司提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该公司一直拖延不签订劳动合同。2008年3月,因为交通不便,本人年龄已大,张某向公司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结清当月的工资,公司提出张某与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拒绝结清当月工资。双方发生纠纷。
请结合上述材料,撰文详细论述:
(1)在本案中,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
(2)在本案中,劳动者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为什么?

1、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再根据该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所以说,张某和公司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2、因此,双方发生争议当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不合法.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

2.可以.因为已经构成事实劳动关系的法律关系,法律是认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