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劳动法的帮我看看---公司该不该给我出这些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5:07:45
我现在还是一个公司的试用期员工,但是就是在我正式试用的第一天,公司就派我到省内出差,然后出差没几天,就派我到老远的乌鲁木齐出差,到乌鲁木齐干了几天(平均每天都是干12个小时左右),到了国庆节,就放假可,公司给了我这放假几天的补助,但是从5号开始公司就开始叫我伙食自己管,而且还照样得去工作,大家说这样,他们应该管伙食吧?还有,我在这边等了10多天了,但是公司那边的施工人员还没到,所以施工推辞了,现在我想拿了工资马上就不干了,那我从乌鲁木齐回家的车费应该我来出还是公司来出?就这2个问题,请大家帮我斟酌下,很急,我等大家回复。

现在乌鲁木齐就我一个人。

伙食费 是约定事项,由你们自己商定,法律不明文规定。
车费 如果你与公司商量好了,他们同意你回来,车费等算做公司的差旅费。由公司支付。如果你先辞职,原则上也应由公司负担,但他们如果不给的话,你就要走法律程序,很麻烦。

建议:迂回方式取得应有的权利。(不要和公司硬碰硬)

还有,你们的电话要做录音。如果真对簿公堂,这便是证据。

这要看你们的合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公司不能擅自变更合同的条款

1、伙食费应当有补助。
2、出差车费应当公司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