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这样我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4:44:04
公司当时签合同时,虽给看但他把公资压着说是签了之后再发。我想这是不是不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进行的啊?还有公司一直以来未给我们办理任何保险。另外合同只有公司一份。这样也算是平等的原则嘛?是不是不合法?这样合同有效嘛?我如果不想做可以立即要求结工资嘛?

公司如果不能出具签收合同表,就视同无合同,付双倍。
可以要求结工资。

不明白你所说的签了之后再发是什么意思;
没有参加社会保险是违法行为,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费用,也可以要求无条件解除劳动合同,并补缴费用,合同中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部分是有效的

你这样涉嫌公司 克扣 拖欠 薪金 可以由你发起 解除合同并要求补偿

当然不是!公司是违法的!

联合其他受害同事,去劳动局告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