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1:08:45
我爱人与他们公司签定两年多的合同,
从2007年5月17日到2009年12月31日,
公司现在要与她终止合同,
麻烦问一下,如何经济补偿?谢谢!

07.5.17-08.5.16 一年一个月的月工资补偿金
08.5.16-08.12.8 不足一年刘个月以上:一个月的月工资补偿金
应该得到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如下: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赔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解除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按照您爱人的情形,可向单位要求两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详情可咨询010-65259191转8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