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老板因效益不好突然让我离开公司,老板应该支付我双倍工资吗 ?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6:54:49
我已经上班9个月,我是从2008.3.10到今天为止,应该支付我双倍工资吗 ,要付的话 付我多少啊?

未签劳动合同,按照法律规定,你老板应该支付你双倍工资。但要注意的是,你要证明你和你老板之间有劳动关系存在的前提。如果支付是从你实际上班一个月的次日起计算,如果你是从2008年3月10日上班,就是从4月11日开始计算到你结束劳动关系之日。

应该,9个月的工资*2

理论上是应该的,但是你没有劳动合同,说不定你老板不给你双倍~以后注意点这种情况,考虑周全点。

按劳动法来说如果你签了劳动合同的话你做了9个月就应该多支付你一个月工资以及将合同到期日的工资步发给你~!
但你未签劳动合同所以如果不老板人还算不错的话大概会多支付你一个月的工资那已经是很不错了!
因为现在我身边的好多同事都由于金融风暴的影响下岗了,有的都做了六到七年了,都只给了一个月工资就走人了/!没办法,劳动法就是这样规定的!
有时候真在想劳动发在某些时刻是保护企业不受损失还是给予劳动者保障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