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既未给我签订劳动合同又没给我上保险,我怎么维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5:19:40
我在一家私企上班一年多了,公司说三个月试用期过了就给签合同上保险,可是三个月过去了,没见到公司有什么表示,我们也没问,后来过了得有半年吧,公司开始说起签合同上保险的事情,说是让我们第二天想想,然后第二天又不问了,不知道是不是为了以后的维权做假证(录音啊什么的),这种事持续了三次,后来就根本不问了,我们工资是试用期700 三个月后改800,全勤奖100,后来最后三个月改1300了,那是因为我做了管理(其他员工都辞职走了,就剩下我一个人,后来又招了很多人,他们工资提上来了,试用期都1000元) ,公司发工资都是让我们在一个表上签字,也不给工资条,而且最近几个月发工资前几天总让我和公司里几个重要的员工在一张工资表上签字(都是会计来的时候),然后发工资的时候也是在另一个表上签字,(钱数相同),我想过了年之后辞职不干了,大家看看这个情况,我要怎样维权?成功率高吗?成功了最多能获多少赔偿?答的全面的我就给分,答的不全或者直接复制过来的别的百度知道答案我宁可把200分扔百度
补充一下,虽然我没有工资条,也没有其他书面证据,但是我有一个证据不知道管不管用,就是我们的工作性质是每天在网上的行业网站发供应信息,我从去公司的头一天就在发信息,那些行业网站上记录着我曾经发过的产品供应信息,不知道这个证据足够不足够?

1、对于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国家都有明确处罚规定。根据新的劳动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2008年2月起,要求公司支付你2倍工资,并且补缴你进入公司以来的社会保险。

2、你可以公司不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离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得到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3、维权肯定是需要付出努力的,这个要有心理准备。首先和公司协商,要求以上方面的补偿,达不成共识,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这时就需要你提供必要证据材料了,这非常关键,材料充分,肯定是可以赢的。

4、这段时间要有意地收集必要证据: 如工资条(最为重要)、考勤记录、工作证、人证物证等等,以书面材料为重。祝好运

我感觉靠法律的手段对你很不利。还不如直接和领导协商,差不多就行了,就当花钱买个教训。

根据你的叙述,估计你进入公司的时间不会超过八个月,所以,如果你主动辞职,按劳动法公司赔偿你的解除劳动关系费用也就一个月的平均工资,所以建议你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提出辞职,而且要通过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请劳动仲裁,要求你在公司的服务时间按双倍工资支付(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在未签订期间支付双倍工资),同时赔付你一年的社保金(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但是注意,你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辞职的,也就是在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办理社保关系的违法行为下迫使你不得不辞职的,这样,在劳动仲裁的时候对你有利

区及劳动保障部门仲裁科(有的地方叫投诉部),投诉申请仲裁,要求补工资(从入职开始算,且是按照上一年度单月全部收入的平均值计算)补保险(至少从入职的第四个月开始补)。成功率很高,赔偿金额安我上面说自己算吧,如果说最多的话,那要你单位一直不接受仲裁,你起诉后又不应诉,这样的话你想要多少都行,法院监督执行。不过单位一般不这么干……呵呵
证据很简单:考勤 工资单,就是你签字的那张 证据是你提出单位出示 想工资单这种东西是必须入账的 所以单位不会销毁 如果单位在这方面做手脚 那么税务局会来找他的麻烦的

关于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