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劳动合同纠纷 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5:24:04
我在07年11月进的一家公司(外企)(没有保险没有合同的干了5各月),到了08年4月1日给我办理的正式入职(签的3年合同),现在公司以金融危机为接口要辞退我,但只给我N+1的补偿,之前07年11月至08年3月这段时间公司说不给我任何补偿(说我是外包公司的不享受这个补偿,让我找我们公司的代理商(北京神州数码),还有此期间的工资没有工资条都是以签成的形式,工资都是直接到神州数码那里领的钱,现在唯一能证明我这短时间工作的只有邮件了,不知道这算不算证据),我只是希望能拿回我 07年11月-08年3月分的补偿 希望大家能献计献策帮帮我 急...
问题补充:
非常感谢大家的耐心解答:D
今天咨询了下12333和仲裁,都说原单位我只能赔偿08年2月和3月的工资。

还有让我填仲裁申请书里的被(申)请人:单位性质____,境外合资方名称___,中方主管机关___,法定代表人___,法人代码____,等,我该怎么填?

是否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了解到以上信息,我问我们公司助理她不说。

申请劳动仲裁

广东胡律师:

光有邮件不足以证明,你看看你还有没有以下的凭证证明你与外企公司或北京神话数码之间存在的劳动关系: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举出上述的第一项、第二项或是第五项其中一个,就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初步证据,剩下的就需要根据上面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举证,如果单位举证不能的话,就会支持劳动关系存在。

最少再支付你5个月工资!
最好找委托代理人,否则
1.占用自己的时间
2.由于不了解仲裁和诉讼规则胜负不一定
3.赔偿数额一般较少

咨询一下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
会给你比较合理的解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