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判决对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20:28:02
一个骑自行车的人横过道路,从公共汽车前窜出,撞到我骑的摩托车上,经交警认定他为主要责任,我的摩托车没有交强险。他尾骨骨折,医药费花去5000元,护理费,误工费等11000元,后经法院判决,我为他支付5000元药费,他不服上诉,经二审判决我全部为他支付共16000元,我不明白,这样判决对吗?

你可以申请再审

广东胡律师;

如果此起交通事故责任者上你也有责任的话,你要按照以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负全部责任的,承担损失的100%;
负主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70%;
负同等责任的,承担损失的50%;
负次要责任的,承担损失的30%。

你最好去交警部门了解下你的责任是多少。

我不是学法律的,但我觉得这样判不对,他自已应该付主要责任。

你最好找个律师咨询一下,一能白白给他钱,又不是你去撞他的,

具体案情得根据交警认定情况来确认,如果你负主要责任那么判决是合理的

判决的理由是什么?

老兄,还是去上交强险吧,以防万一,后车之鉴。上了交强险,听说药费一万以内可报销,死亡可赔11万。你可以去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