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劳动法的合同即使签了是不是也不生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06:26:07
单位合同快到期了,但是要续签的新合同上明确写了员工的社会保险要自己承担(以前的合同上没这样写),可以委托单位购买,但是全部购保费用要自己承担。我现在的月工资是800元,在这家单位工作快四年了,单位一直没给办理社会保险,之前说是因为新成立的单位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等处理好了就办,我们一直在等,可没想到重新续签新合同时就变成这样了,这种做法肯定是不合理的,但是我现在很苦恼,单位的意思是,你如果不签的话就别做了,如果签了,那就是同意合同上的条件,现在想问一下该怎么办?如果不签行吗?或者签了,到时发生劳动争议了是不是对我自己不利?还有,如果我现在直接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及未办理的社保补偿这是合理的吗?还有这个社保补偿应该是怎么补的?养老、医保、失业保险等应该如何计算补偿????
请求各位懂法的朋友帮帮忙!!!!

劳动合同内容违法的,即使订立也不具有法律效力。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签啊,为什么不签呢!
  对于这们的单位就得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签完了你就可以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去投诉了,让单位为你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你不想签了,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及补缴社会保险那是相当的合理。
  因为单位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直接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单位必须给予你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急急急!单位自己定的合同是不是违反劳动法 劳动法是不是只有签了劳动核合同才有效 我签定的合同是一年而试用期又是3个月,是不是违反了新的劳动法?今年3月签的.我可以在合同期没满前走吗 公司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 这样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 我们的合同是一年一签的到2月28号结束.如果工厂不要我们了请问一下他有没有违反新的劳动法 关于劳动法.我工作了十二年单位没签过合同.没有过社保.我知他已违反劳动法 请问试用期三个月是不是违反了劳动法? 不签正式合同,也没工资条,用人单位是否违反劳动法 公司违反了劳动法不可以收押金一项,我已经交了也签了合同。请问可以问回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