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离职工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04:13:09
请教自动离职后的工资问题,我试用期提前三天辞职,但公司一直不签字,所以自动离职,请问工资是不是依然的正常发放啊?

解除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结清工资,不得延迟克扣。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是的,试用期之内双方都有权力选择。但是你事实上在那里工作所作的付出是必须以现金或支票在约定的日期支付劳动报酬的,而且从你入职那天开始就应该为你缴纳社会保险,基数以你的试用期全额工资为准。如果公司没有做到以上的,你可以建议他们尽快办理或补办。要是公司坚决不执行,你可以到仲裁或劳动保障部门去,让他们帮你协调解决一下。

是的,必须要给你发。

有问题可以给我留言,祝你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