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抵押权效力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04:12:22
(1)对于动产浮动抵押,登记是{强制性}的,但又仅为抵押权的对抗要件。
(2)对于其他动产(包括在建的船舶、飞行器)抵押,登记是{自愿}性质的,为抵押权的对抗要件。

我想问下,他这里分列出来强制和自愿,有何意义呢?会产生什么不同的法律效果吗??谢谢了~~
能举个例具体说明下会承担什么责任吗??

广东胡律师:

强制性就是法律要求必须要执行,不执行的话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自愿是由公民自己来操控的,不受法律约束。

总之不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