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起事故能否索赔?如何索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8:06:55
2009年9月3日上午10时许,当事人驾驶电动三轮车行驶在香山南路,后面两侧各自坐了一人。路遇一段路面,右侧斑马线以内被施工队破坏,

当事人先沿着路面未破坏的部分行驶,因后面有车按喇叭,当事人为了避让车辆,车子陷入泥潭,发生侧翻,老太太头朝后倒下,当场身亡。

事发时候正好有一辆110经过,将老太太送医院抢救,未能挽回。

事后交警也拍照取证过了。

大致的思考方向
1交警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怎么写的?后面的车有责任吗?
2道路施工有明显的警示标志或者防护措施吗?如果都没,施工单位有过错。
3从以上2点看,如果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民事赔偿)

首先来说要明确事故责任人,谁是过错方。在你这个案例中,施工单位肯定是要负责任的,但你违章载人也是要负一定责任的 。建议你咨询律师,毕竟人命关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