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反劳动法,请问经济补偿与赔偿金如何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7:04:42
我的请况如下,我估算我的年薪约是3万,请问经济补偿与赔偿金如何计算,公式是什么?
诉讼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扣押的1个月工资。
3、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自2008年1月1日至今因未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共计XXXX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XXXX元。
5、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于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XX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1993年5月进入被申请人更名前的九元公司工作,1998年九元公司租赁给被申请人,并更名为巨元公司,被申请人于2003年对原九元公司进行破产。申请人于2003年即在被申请人单位工作满10年,被申请人却未与申请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可视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09年9月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前往北京工作。而申请人现已年满57周岁,身体不佳,且家中有老父亲需赡养,因此无法答应被申请人的要求。此后申请人仍履行原有劳动合同,并未旷工。但被申请人却以申请人未去北京报到,以旷工为由,停发了申请人工资。基于生存问题和自身权益,申请人曾多次向被申请人提出索要书面解释,均被以现在没时间为由拖至今日。

1、年薪3万,则月平均收入为2500元,则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就为工作年限X2500元。
2、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
相关的劳动法条: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