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5:03:44
下列哪些情形,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 A.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B. B.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 C.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D. D. 劳动者与单位领导有矛盾的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A\B\C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合同期满和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后劳动者有什么福利 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是否必须是书面形式? 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中第三十八条中情形,劳动者想解除合同,是否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 已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辞职了,走时用人单位扣钱,犯法吗? 如果我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而是口头说明,但是我这个月并未在单位上班,应该如何处理! 在下列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多长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我想解除劳务合同,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是否违约? 根据现行劳动法,是不是只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辞职,就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