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 2008 年前 不满半年 的补偿方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5:49:06
根据劳动法,2008年如果工作时间算下来的零头不满半年,补偿方法如何? 只说了不满一年,算一年,但是如果有些用人单位钻空子,认为不满半年没有规定,就可以认定不满半年不算。有什么法律武器可以保护自己么?
如果实行分段计算,2008年前有一段一年不到的时间,是该按一年计算的。但是有些单位会说,劳动法只说了一年不到的,那么可以偷换个概念,在半年这边再拦一刀,说半年不到的零头就不算了,也就是说2008年前一段的半年不到那个零头就算白做了,不给于赔偿。 因为只说了2008年之后那段半年不到可以算半年,没有说2008年前半年不到也等同于一年不到的算法要算一年的。

针对补充问题的回答:1天到364天都是一年不到,半年以下当然属于一年以下,用人单位的规定不能低于于法律要求的下限。

劳部发[1994]481号
劳 动 部
关于印发《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008 年前,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没有半年的区分。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第五条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来算

专家提供: 回答者: 张勇 - 公司法 2009-11-7 08:22

一楼的回答太水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谁都知道,根本没有弄清楚所提的问题。

分段计算,2008年前的部分按照原劳动部的“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的标准来计算,2008年后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执行。
这个其实也算是一个难题,因为两种算法都说的过去,我本人倾向分段计算的方法,但是每个仲裁委的解读可能都不同,最后的裁决如何估计得看你庭上的辩论水平了。

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来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