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和劳动法的人进来看看,小弟跪求各位大哥大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09:07:42
事情是这样的,大概081月初本人由于家中有急事就5天没去公司上班,但期间电话和系长请过假(系长只能批准1天的假期),5天过后我去部长说我旷工5天要扣我200块,经过我向他承认错误,后来就没罚款,我就写了离职申请单,但是公司规定自写离职单起要再公司里做满一个月等新人来才能走,我写了离职单后做了3天也就是拿到了12月份的工资就走了,走了之后大概过了4天部长打电话给我问我怎么了,我跟他说家中有急事,上班不能上了,他就说要告我,叫我赔钱.今天挂号信单子寄给我了.事情经过就是这样.还有同一个职位工资不一样违法吗?我1150 另一个1250 我们相差一百块,我去找部长,他说我和他的工作经验不一样的,所以工资也不一样.还有公司的工资是保密的.谁能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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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报告,那不是单位的规定,而是国家劳动法律的规定.你其实应该在提出辞职报告当天,向单位领导请假,告诉他你家中有急事要处理,否则期间你无故离职,就算旷工,单位可以在规定天数内作出除名决定,即你是严重违反了单位的规章制度而开除的,你多冤啊.
另外,岗位工资不一样,这个情况每个单位都有,这不能说"同工同酬"的问题,这是单位的自主决定权,单位可以说你没有达到规定的岗位要求,你又能怎样呢?在人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兄弟.
唯一解决的办法是,与单位领导好好协商与沟通,让他们同意你的辞职,及时办妥终止手续,你说呢?毕竟通过劳动法律途径,作为劳动者的你,估计胜算不大.祝好运了.

也就是吓唬你吧!就是想让你回去!不要怕威胁,公司对个人你有什么可怕的?不理睬是最好的办法!
值此新春佳节之际!祝你好运吧!

如果我的回答不能让你满意,我会继续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