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 自动辞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1:20:27
我在一家私企做了一年多,签过一次合同是08年3月到今年3月就结束了,但是扣押的500块保证金没退还,曾经答应买的保险没帮买,之后也没继续签。由于私人原因,我在6月10号提出书面辞职(老板很看不起我们,曾说过我们的员工可有可无,谁走都不留之类的话)现在却要我一个月后等他招人回来交接后才能离开,出于他的个人信用有极大问题,不知道到时搞什么花样出来,本人想在15号过后立刻离开,那该拿的工资保证金能要回来吗?还有这半个月的工资呢?不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吧?

正常情况下,劳动者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需要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但是,在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也就是说,6月10号书面辞职后即可随时离开单位。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收取押金都是不对的;只要你提供了正常劳动,工资应发到你离开单位为止。如果单位不发工资、不退还押金,可以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只需要提供你与单位签的劳动合同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例如,工作服、工作证、工资条、出勤表等等)。

可以用手机给他打电话,并录音下来。你故意诱导他说明你们之间的雇佣关系。
并指明你们没有签订合同的事实,还有对方未帮你们缴纳社保的事实。

又或者,你通过QQ跟他聊天,把你们的雇用关系说明白。让他亲自承认。还有他做的一些违法的事情,比如没签合同,没交社保等等,这些他应该是承认的。只要他承认就好办了。

以上这些都可以是证据,你可以去劳动局去举报他!

注意保留以前的睡,可以到劳动局投诉。应该能拿到保证金和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