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中对劳动合同法的引用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2:16:38
公司制订劳动合同,其中在“劳动合同的终止、解除”一款中写道: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可解除劳动合同相关条例中规定之事项,可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劳动合同。

请问:在劳动合同中可否像上述中对劳动合同法相关条例进行间接引用,还是必须直接在劳动合同中写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条例?

在合同中引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即表明双方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进行的,是双方对事实适用法律的约定,并无不妥,如果能将法条都写入合同,则更现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