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与培训服务协议的期限不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1:54:38
我2007年从学校毕业后与公司签订3年的合同。一年半后有一个培训,培训前都没有提培训服务协议的事,后要签一个8年的培训服务协议,没办法签了。这样就是培训服务协议的期限大大超过了劳动合同的期限。请问如果合同期到了这该怎么处理啊!应该怎样看这事后签的培训服务协议的效力呢?谢谢各位了!!!
培训是免费的,公司只是出食宿、机票费,两周时间。

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了专项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员工约定服务期,合同期到,但是服务期未到的,合同应当延续至合同期满。
当然法律不限制人才的自由流动,您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提出辞职,但是应当向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不超过培训费,并且培训费应当按照工作年限分摊。
对于您所述情况,您只需向单位支付世俗、机票费等,并且是分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