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的过户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16:18:15
我想购买一套房产。
卖房人情况是:夫妻双方04年3月与开发公司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做的是按揭贷款,04年11月份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有离婚证),离婚协议并未对该房产进行处置。06年该房产房产证已办理并抵押,目前尚有部分贷款未还。
请问在目前情况下,我要买他的房产,需要怎么做才能顺利过户,并且以后没有麻烦?
补充三点:1.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夫妻双方均签名按手印;2.房产证只男方一人,没有共有人,并且是男方一直在住;3.我们是与男方(房产证上的人)在谈。
问题是04年离婚协议未明确房产归属,后来06年的房产证办的是男方的名字,这个产权如何认定?是以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判定为夫妻婚姻存续期的共有财产,还是以房产证登记为准,判定为离婚后男方个人房产(还贷是男方在还)?

首先要搞清楚你要买的房屋的产权人是谁?(是原房屋的男主人还是女主人)。因为过户的时候如果你是一次性付款,那么只需要产权人即可。前提是必须让尚有的贷款还清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只要是婚后买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他们已经离婚,法院又没有判决房产归属人,所以你要买的话,需要法院的判决书(财产归谁),还有他们的离婚协议书。办理过户必须要产权人现把贷款还清。

权利人同意就可以了,手续全了没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