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反劳动法怎样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9 00:59:26
我有一朋友进入一家私企,当时进公司的时候与老总口头谈的底新1500元/月有,因为老总担心我朋友在公司不稳定,所以说第一个月先付1200,第二个月再付1500以及把上个月的300元补回,因为是月底才发工资的,所以等到月底发工资就已经是第三个月了,但在没有任务的通知下就直接调整了工资,调到底新1300元/月,因此,公司没有与他签订劳动合同及买社保,以及公司每星期只休一天,像这样的情况,如果去劳动仲裁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每周只休一天,不给加班费,属于拖欠工资,主张拖欠总金额50--100%的违约金。
没买社保,可以主张公司给补缴。
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可以主张从入职第二个月的双倍工资。
没有按约定发给工资,属于克扣工资,可以主张克扣金额50--100%的违约金。
另外终止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每年一个月工资,满六个月算一年,不满六个月按半年算。
不要急着去劳动仲裁,可以先搜集证据,等证据确凿了以后再。。。。。。

1\\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公司拖欠加班工资及不购买社会保险为理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2\可按照劳动合同法要求赔偿。
3\这些公司扣押的费用,你们有证据证明的可以追讨.
4\平时加班的工资是1.5倍,周末加班是2倍
5\可以要求公司补买社保.
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的工资,你工作四年,就应当补偿四个月的工资,单位如果违反劳动合同法单方解除合同,赔偿标准是补偿标准的两倍,也就是说除了你应得的工资外,学校应再给你8个月的工资,即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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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你这个情况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第一次入厂起算)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医疗期后和培训后不能胜任工作)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2、如果11月合同到期,公司不和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公司就应该给你经济补偿金,如果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单位还是不签订,如何维护权益
《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八十二条 用人